【罪成候判】涉理大外藏六角匙鎅刀 侍應罪成還押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1/21 17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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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理大外藏鎅刀等,侍應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候判。資料圖片

27歲男侍應涉於2019年11月在理大外管有鎅刀、六角匙等工具,早前否認1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共3罪,今(21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。裁判官裁決時指,被告證供矛盾處處,於理不合,且時有改變,目的是為了自圓其說。裁判官押後至2月4日判刑,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,被告還押候判。

被告劉思衛(27歲,侍應),被控1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2項盜竊罪。控罪指,他於2019年11月18日,在紅磡火車站天橋上近A1出口,管有一套六角匙、4把剪刀及1把鎅刀,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。他另被控兩項盜竊罪,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至18日期間,在理工大學內,偷竊兩張香港射箭總會會員卡。

裁判官裁決時指,控方證人誠實可靠,而被告的證供多處自相矛盾,又不斷改變。被告曾稱因好奇而進入理大,又稱自己支持「和理非」。及後被告看到有人砍樹,以製造弓箭後,決定於離開理大,惟離開時看到有人手持鎚子進入理大後,被告遂跟隨進入,裁判官表示未能明白被告為何再進入理大。

裁判官續指,被告稱取走剪刀是希望阻止示威者製作汽油彈。裁判官斥被告說法牽強,因剪刀在理大內隨處可見,被告亦可將剪刀扔走,毋須保存在身。

裁判官續指,被告稱取走相關會員卡是希望通過示威者設置的關卡,其後又改口指,取走2張會員卡是希望交給警員。裁判官指被告證供矛盾處處、於理不合,且時有改變,目的是為了自圓其說。綜合種種因素,加上被告當時於蒙民偉樓外地下欄杆離開理大後,被搜出相關物品,故裁定被告罪成。

裁判官又指,被告管有的兩張會員卡並不屬於他本人,但被告強調沒有不誠實意圖。惟被告作供初期指是用作假扮學生,以方便出入理大。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明知卡上的人並非自己,被告取走兩張會員卡具不誠實意圖,永久剝奪他人的財產。

被告表示沒有求情,並表示未能完全理解為何控方證人是誠實可靠,而自己則是不可信,質疑裁判官的法律學歷是如何考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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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